2007年我省高中阶段计划招生83.02万人

发布时间:2007-5-13 浏览次数:

    安徽教育网讯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2007年我省高中阶段指导性招生计划。2007年我省高中阶段指导性招生计划安排总量为83.02万人(不含技工,下同),较2006年增长6.99%。其中:普通高中45.49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中等职业教育37.52万人,较上年增长15.58%。预计计划完成后,全省职普比达到4.52:5.4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1.19%。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以市为主的中招工作机制,强化市级教育部门的职责,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明确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同时,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在综合分析生源及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抓紧落实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各市要充分挖掘现有高中阶段办学潜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实现今年高中阶段招生目标。各市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现代化建设对职教的需求出发,统筹协调高中阶段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切实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作为实现“十一五”教育规划的一项重要目标。2007年,部分中职教育比较薄弱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强化作为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在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同时,力争职普比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各市要深化中职招生的管理体制、招生办法、奖惩措施、计划管理、招生宣传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扩大联合办学,并把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纳入中职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各市要将普通中专学校特别是省直属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范畴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完成中专学校在本地区的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特别指出:为促进我省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省教育厅将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对于普职比严重失衡且未及时采取得力措施,2007年中职招生增长比例仍低于全省增幅的市、县,省教育厅将实行一票否决,减少直至取消其当年省职教专项经费补助。对于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市、县,省教育厅将在有关政策和专项经费补助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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