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仪[2008]120号
各中心学校、初中,各设点高中:
根据《2008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中关于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的相关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安庆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我县初中升学理科操作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是对初中阶段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和科学文化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方式,也是评价和提高初中理科实验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几年中考实验加试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操作行为,扎实做好今年中考实验加试工作。
二、中考实验加试的对象是全县参加中考的所有初中应、历届毕业生。报名列入中考报名,使用中考同一张准考证。考试科目暂定为物理、化学两科,由考生考前自己抽签选做其中一科中的一个实验。考试报名费按招办下发文中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三、考试时间、内容
1、考试范围:
物理(四个实验)
A. 测量物质的密度;
B. 测量小灯泡的电功率;
C. 伏安法测电阻;
D. 测量滑轮组的机械效率。
化学(四个实验)
A. 氢氧化钠溶液的量取、加热、测PH值;
B. 二氧化碳的制取与性质;
C. 配制50克5%的氯化钠溶液;
D. 粗盐提纯(仅做溶解和过滤两步骤)。
2、考试日期定在6月14日-6月15日分片进行。
四、考点与考场
中考实验加试考点设在各高中,考生按以近就近的原则划片到附近高中参加实验加试。
各设点高中每校应同时开放4个考室(物理、化学各2个)。每个考室每次安排24名考生参考,安排9名监考教师(其中主监1名)监考,每2名监考教师负责监考6名考生,考生单人单桌,独立操作,每堂考试时间为2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5分,记入中考总分。
五、中考实验加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中考考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尤其重要的是注重加强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诚信考试,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附:宿松县2008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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