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宿松县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9 浏览次数:

 

教科研[2008]221

 

 

各中小学、进校:

经宿松县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对2008年各校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报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40项为宿松县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现予公布,请你们督促各课题组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课题组应尽快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的两个月内组织开题,开题前应告教科所,教科所将邀请有关专家前往指导。

2、课题评审时,对部分课题名称或完成时间作了调整和修正,各课题组应以本文件确定的课题名称和完成时间为准,制定好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3、各课题学校应严格执行《宿松县教育科学研究县级课题管理办法》,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督促课题组严格按照课题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定期开展课例、案例分析研究,定期举行阶段性成果交流会议,把课题研究做得扎实有效,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重大活动、重要变更、重要成果均需及时报告县教科所。

4、各课题组要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按我局下发的教科研[2006]180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课题研究档案资料。学校领导要为课题研究提供有力的经费和组织保障,保证课题研究如期推进,顺利结题。

附:宿松县2008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立项课题目录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抄送:市教科所,各乡镇教育督导员。

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0印发

共印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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