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2008]123号
各中、小学,进校: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特大地震,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世界各地纷纷开展向灾区捐款捐物活动。为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教办[2008]118号、县委松办发[2008]22号等通知精神,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募捐活动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救灾募捐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泛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援灾区,既是解决灾区群众实际生活困难,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体现我县人民乐善好施的优良美德,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传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救灾捐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募捐活动,为灾区人民奉献一片爱心,帮助灾区人民战胜灾害,度过难关。 二、迅速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救灾募捐活动 1、 募捐对象:全县副科级以上学校单位和全县中、小学教师。 2、募捐标准: 1)单位捐款:副科级以上学校单位捐款不低于1000元,鼓励其他学校单位捐款。 2)个人捐款:高级职称不少于200元/人,中级职称不少于100元/人,一般职工不低于50元/人。鼓励离退休教师和学生自愿捐款,数额不限。 3、募捐时间:5月15日——5月19日 三、几点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募捐活动,校长要亲自安排,精心组织,带头捐款,发挥表率作用。并积极动员党、团员教师和本校学生踊跃捐款。 2、各校要以此次捐款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大力弘扬团结互助精神,积极开展防震抗灾科学知识教育。 3、募捐分单位和个人两种形式,本着自愿原则,不搞强行摊派。募捐活动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张榜公布募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5月19日前,各单位以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为单位,分单位捐款、教师捐款和学生捐款交财务股尹萍同志,所有捐款将全额转赠四川省红十字会。 5、各校要将有关捐款信息及时报送局办公室编印“向地震灾区献爱心”专辑。电子邮箱为:ssjw@163.com 特此紧急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华农综合办公室、九成宣教科。 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120份
(出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