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08]115号
各中、小学,公(民)幼儿园:
为防止手足口病(EV71)疫情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传播,指导学校扎实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宿松县教育系统手足口病(EV71)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宿松县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华农综合办公室、九成宣教科。
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印发
共印140份
宿松县教育系统手足口病(EV71)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出诊发热为主要特征的急性传染病,今年3月份以来,手足口病疫情在各地不断传播,并造成人员死亡。5月2日,该病纳入国家规定的丙类法定传染病。手足口病可以在多年龄组人群引起感染,通常在5岁以下婴幼儿中造成暴发流行,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传染者,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急性期病人的粪便、口腔分泌物、皮肤疱疹中的病毒,经粪——口途径和呼吸道进入体内。临床表现主要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丘疹和发热为特征,一般愈后良好。部分患者可合并心肌炎、脑炎、脑膜炎、迟缓性麻痹等,严重者可引起死亡。为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手足口病(EV71)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遏制手足口病的蔓延,大幅度降低发病率。
三、工作方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宣传预防知识,强化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康复,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安全、卫生的校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1、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手足口病(EV7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嗣照局长任组长,叶浩华副书记、杨贤招副局长任副组长,储岳松、张天生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县防控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学校扎实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2、各中小学、幼儿园迅速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机构,在“全县教育系统手足口病(EV7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县教育局召开全县全县教育系统防治手足口病紧急会议,统一部署全县中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聘请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有关专家深入学校开展防控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能力。
2、各校要迅速召开校长会议、教职工会议,传达全县教育系统防治手足口病紧急会议精神,提高师生认识防控手足口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教职工开展防控知识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正确掌握防控技能,认识到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传染性疾病,消除慌恐心理,端正心态,积极应对;通过黑板报、橱窗、校广播站、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了解手足口病发病症状及传染方式,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各校要把手足口病防控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坚持学校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的原则,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发现疫情后,学校立即启动防控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卫生部门和县教育局。
六、制度保障
1、实行学生健康排查制度。各校尤其是小学、幼儿园学校要完善晨检制度,组织专人重点检查以发热、口腔溃疡和疱疹为特征的手足口病临床表现。晨检要求一个不遗漏,认真做到“看、问、测、记”,并做好缺课学生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及时做好隔离和上报工作。
2、实行校园卫生整治制度。各校结合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好厕所、教室、寝室等环境的消毒工作,加强对食品、饮用水的管理,防止食源性感染。要保持教寝室通风换气,要求学生经常对衣物、被褥、毛巾等进行暴晒。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营造卫生、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3、实行学校专人值班制度。从5月6日起,各校要安排专人全天候值班,发现疫情及时按照相关程序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4、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小、幼儿园每天向乡镇中心小学报告疫情,各初中、中心小学每天向中心学校报告疫情,各中心学校每天下午5:30前,集中向县教育局报告辖区学校疫情。
5、实行防控工作督查制度。县教育局将派员抽查各学校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在岗、措施不到位、手段不得力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的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造成重大责任事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预防手足口病常用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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